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福建农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闽农林大教〔2021〕12号,下称“《推免办法》”)《福建农林大学“严家显班”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闽农林大教(2022)12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下称“推免生”)遴选工作,制订如下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翁子健、秦源
副组长:潘守彬、陈栩、徐通达、刘婷
成 员:林德书、刘岩林、魏丽芳、黄晓磊、赵晨
联络人:耿银行、李文秀
二、推荐条件
推免生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中德育测评分数(平均分)不得低于80分;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专业素养倾向。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本科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无补考,其中外语成绩良好,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考试成绩不低于6分(托福、GRE等可参照认定);
三、成绩计算
以大学第一至三学年综合测评中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测算结果为依据,按同专业排名顺序推荐。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相同时,以智育成绩原始分数高优先;如智育成绩原始分数也相同,则按照专业核心课成绩平均分高低进行排序。对排名前列未推荐的要附说明理由。上报拟推荐名单时要附带其三年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单和综合测评智育成绩明细表。
四、推荐名额
1.教育部下达的推荐免试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型。
2.推荐指标:我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均为严家显实验班,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推免比例为各专业人数的15%,待学校下达总名额后,另文下发。
3.另从各专业有效候选人中择优1-2名备选(按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中智育测评分数排名),本专业内若有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备选名单中依次递补。
五、推荐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综合评价: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按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中智育测评分数排名,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工作安排
1.8月20日前,学院公布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2.9月初,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确定学院推免生申请起止时间;
3.9月中旬,学院将初选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七、其它事项
1.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未报名的学生不再进行补报;对于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本人需提供签名盖章的放弃申明。
2.学院建立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3.所有拟推免生正式取得推免资格后,应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注册、关联学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上传成绩单等,并根据个人意愿填报招生单位,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复试。
4.学院建立诚信档案,推免生如不守诚信,占用学校推免名额而未入学的,学院将对其诚信问题作出评价,并归入该生学籍档案;对在推免生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将通知招生单位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强化监督检查。学院规范操作流程,健全审核机制,从严开展资格审查,学院纪委(或纪检委员)全程监督学院的推免工作,同时接受推免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八、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未来技术学院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