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项目结项。2020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含2020年、2021年立项的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2020年以来立项的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一般项目及有关社科类专项项目。
(二)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2020年立项项目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省教育厅将予以撤销。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为做好项目结项工作,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纸质材料
1.《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一式2份,需加盖学校财务处公章及处长签章、所在学院/部门公章及负责人签章。纸质版无需装订以便扫描。
2.成果证明材料,一式1份。
3.《2023年度下半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
4.《结题意见函》每学院1份,写明结题审核过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及学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5.纸质材料需于9月11日交至社科处(明德楼713室)。
(二)、电子材料
1.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内容包含:《结题报告书》(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佐证材料(扫描版)。
2.《结题汇总表》(excel电子版)每学院1份,汇总表请不要更改表格格式。
3.《结题意见函》。
4.电子材料要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1日发送至邮箱:339684032@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学院+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结题项数。
附件:1.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社会科学处
2024年7月2日